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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科研类
关于印发《广西民族大学学术交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大[2006]137号)
2015-10-12 16:26   审核人:

 

民大[2006]137

 

广 西 民 族 大 学

关于印发《广西民族大学学术交流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广西民族大学学术交流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广 西 民 族 大 学学术交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  

第一条  为使我校学术交流工作能适应不断发展的科教事业,使教师、研究人员及时了解国内外学术动态,提高我校的学术地位和学术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术交流必须根据我校科研与教学的实际需要,做到有目的、有计划、有效果。学校每年在经费预算中开列专项经费作为学术活动基金,专款专用。科研处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和基金的使用管理。

第二章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

第三条  参加国内学术会议,须凭发自会议主办地的会议书面通知或邀请函,并提交大会学术论文,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科研处初审,呈学校领导审批,方可出席会议。

第四条  参加国际会议,须凭会议邀请,并提交学术论文(有举办者资助者除外),以书面形式先由学院、部、处、馆、所、中心领导签署意见后向科研处、国际交流处提出申请,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五条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所需经费,原则上由参加会议者本人的科研课题费支付(课题资助机构有明确规定不能用科研经费支出的项目除外);参加国内学术会议所需经费,原则上也由参加会议者本人的科研课题费支付,或利用学校划拨的科研旅差费有重点地给予适当资助。各学院应逐步建立本部门的学术交流基金。

第六条  为提高会议的受益面,会议结束后,参加会议的代表应将会议情况向单位领导或本教研室人员传达汇报;会议资料必须交单位资料室保存,个人需要时可借阅或复印。

第七条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的费用报销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  主办或承办国内国际学术会议

   第八条  主办或承办国内国际学术会议,必须按年度提出计划,学术会议主题应与学科建设相结合,并有助于提高我校的学术水平和地位。  

第九条  主办或承办国际学术会议,需先向学校科研处递交会议方案,由科研处会同国际交流处进行形式审查后,将会议方案报学校审批。经学校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部门或科技厅批准后,方可向与会者发出邀请通知。提交审批的会议方案应包括:会议名称、内容、时间、地点、规模、组织领导、经费来源及支出预算及拟邀请的外国学者姓名、国别、职称、职务、单位以及学术专长等,并提供与会者及所属机构的背景材料。与会来宾应持访问签证来华参会,严禁从事与来华身份不同的活动。对邀请敏感地区的人员在报告中应予说明。

主办或承办国内学术会议,也需先向学校科研处递交会议方案,由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后,将会议方案报学校审批,方可向与会者发出邀请通知。提交审批的会议方案应包括:会议名称、内容、时间、地点、规模、组织领导、经费来源及支出预算。

第十条  为了扩大学校的影响,提高学校的学术地位,支持以学校名义举办高级别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学术会议,学校将视会议的规模和影响,给予适当补贴。

第四章  邀请国内外学者来校学术交流

第十一条  各单位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我校讲学或进行学术交流,须根据我校教学与科研、学科建设、硕士点博士点建设的实际需要,注重实效。邀请学者的费用,一般从学校学术活动经费和硕士点博士点建设经费中列支。

第十二条  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我校讲学或进行学术交流,也需先向学校科研处提出申请,申请应包括:被邀请人姓名、职称、所在单位、报告题目或内容、时间、学术活动范围、经费来源及支出预算。报学校审批获准后(邀请境外专家来讲学或学术交流还须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部门批准),方可向被邀请人发出邀请通知。

第五章         校内学术活动及学会工作

   第十三条  各学院、部、处、馆、所、中心经常性的学术活动,由各单位组织安排;跨学院、部、处、馆、所、中心的学术活动,由有关单位和科研处共同组织。  

第十四条  科研处每年组织一次“广西民族大学学术活动计划”申报工作,以做好年度学术活动安排。

第十五条  为了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学术地位,凡挂靠在我校的省级以上的学会、研究会、协会,并由我校人员出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秘书长等职务的学术团体机构(任职资格要有文件交科研处备案),学校每年给予适当经费补贴。

第六章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学校科研处负责解释。

 

 

 

 

 

 

 

 

 

 

 

 

 

 

主题词:学术交流  管理  办法  通知  

                                                       

 广西民族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61227日印发  

                                                       

校对:石天飞  录入:石天飞排版:陈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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