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院职权目录表
序号
职权名称
职权内容
行政主体
法律依据
1
研究生招生
研究生招生权
研究生处领导、招生就业指导科工作人员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关于印发<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通知》(教学司〔2013〕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14〕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2014〕3号)
2
研究生培养
研究生学位授予
研究生处领导、培养科工作人员
《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评定标准及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3
研究生评优
研究生各类评优
研究生处领导、思想教育科工作人员
《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4
研究生科研立项
研究生区级创新项目、校级创新项目、田野调查项目
《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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