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职权目录表
序号
职权名称
职权内容
行政
主体
法律依据
1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安全教育教研室)
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党建、学生安全教育、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学风建设、“民族旗舰”学生骨干培训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思政教育进公寓、学生政审、违纪处分等相关工作。
学生思想教育科
《高等教育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学校相关文件。
2
学生日常事务性管理
负责班级建设、班团干管理、大学生综合测评、学生评优评先、学生外宿审批、学生保险、学生信息管理、学生证管理、火车优惠卡办理等相关工作。
学生管理科
高等教育法;
3
学生资助管理
负责勤工助学管理、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助学贷款办理、特困生补助、学费代偿、资助育人工作等相关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
军事训练科(军事理论教研室)
负责处理武装部日常事务,组织学生军训、军事理论课、国防教育、征兵等相关工作。
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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