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相关工作的通知
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各工作组、各代表团:
根据学校党委工作安排,中共广西民族大学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将于12月25至27日召开,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各项要求,现将中共广西民族大学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相关纪律材料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实行组长、团长负责制。各工作组的组长认真履行民大党发〔2017〕114号文件部署的工作安排,严格执行中共广西民族大学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工作方案部署。各代表团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二、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请各工作组、各代表团认真组织本组工作人员、代表团全体代表认真学习落实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等换届纪律相关要求,并将组织同志们签订《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请将签名确认后的《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于12月25日前集中送交学校纪委办公室。
三、严肃党的纪律。全体代表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纪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