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到扶贫点开展定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专项监督检查
4月12日、13日,由学校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财务处、审计处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赴东兰县三石镇和东兰镇学校扶贫点开展定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组先后实地走访考察东兰县三石镇美逢村和东兰镇水洞村、仁义村、五联村,召开村两委干部座谈会、听取第一书记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汇报、查看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明细,入户与帮扶村民谈话了解帮扶工作资金到位情况,实地走访考察扶贫项目建设工作情况。

检查组在三石镇美逢村召开村两委座谈会


检查组成员查看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明细


检查组入户了解帮扶村民养桑生产情况


检查组实地考察桑蚕树和核桃树种植生长情况


检查组实地考察养猪项目和养羊项目生产情况

检查组实地查看学校定点扶贫工程---东兰镇水洞村乌鸡养殖点


检查组实地查看学校援助建设的水柜工程建设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是学校党委纪委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国开发〔2017〕10号)和自治区纪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桂纪发〔2018〕5号)要求,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系统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发〔2018〕2号) 和自治区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关于开展教育扶贫领域监督工作的通知》(驻桂教纪发〔2017〕22号)文件精神,依照学校党委《广西民族大学定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民大党发〔2018〕26号)规定开展的专项监督检查。经座谈和走访了解,东兰县相关领导、定点扶贫村两委干部和村民对我校驻村第一书记的工作是满意的,认为驻村第一书记的工作成效是明显的,特别是第一书记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管是有效的,每一笔资金的使用都经村两委讨论通过,并报相关镇扶贫办同意后实施。认为我校驻村第一书记“四个意识”牢固,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得力,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到位,行动坚决,责任落实到位,工作作风扎实。
据悉,我校自2015年10月向东兰县派首批驻村第一书记,至今年4月首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期满,这次实地监督检查也是学校党委对首批驻村第一书记进行离任前的审计,是对首批驻村第一书记关心和爱护。东兰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韦仕邱、县委常委、副县长程伟田等领导陪同学校检查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